2026-02-10
关于调整江门市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管理,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我市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的实际通行状况,经研究,决定对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取消原科目三训练道路:新峰路线(江门大道辅道冈州车城路口至会城大道都会中学路段、新峰路滑草场红绿灯至新峰路沙岗红绿灯路段)。
二、我市目前用作科目三训练道路情况
(一)蓬江区杜阮镇中和驾驶人考场内科目三训练道路。
(二)蓬江区群华路杜阮北一路路口至群华路菲普森电器公司红绿灯路口。
(三)江海区窖兴中路胜利南路路口至窖兴中路百世快运公司路口路段。
(四)江海区金瓯路与连海路交汇处至外海港澳码头路段(双向)。
(五)新会区疏港大道南车路路口至疏港大道东甲蓈交站闸红绿灯路段。
(六)X561(新会区大泽镇与创来利中心路路口)至鹤山市共和镇共和大道金长兴建材有限公司路口。
(九)台山市三那线米至冲恩线米。
(十)台山市昌和路、石花北路、高新路和顺安路。
(十一)开平市百合镇Y062路段K00米至K2+100米。
(十二)开平市蚬冈镇S275路段K9至K16+100米。
(十三)鹤山市双和公路8KM+600M(田心村路口)至双和公路11KM+900M路段。
(十四)恩平市米仓工业区工业一路与米仓一路交汇处至工业一路与米仓四路交汇处双向路段。
(十五)325国道与恩平市规划一路交汇处至规划一路东南方向,途径浩能工业园和奥尔斯电梯公司。
三、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训练期间,允许其它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指定道路外的其它道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学员必须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机动车驾驶学习和训练,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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