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长兴县城镇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年度长兴县城镇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和促进土地市场发展,完
善政府公示地价体系,根据《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办法》(省政府令3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等规定,我县开展了2022年度城镇标定地价更新工作,现将成果予以公示。
附件:1.长兴县城镇标定地价更新公示信息表2.长兴县标定区域及标准宗地分布图
长兴县人民政府2022年4月26日
长兴县城镇标定地价更新公示信息表
太湖大道 1008 号/南方大厦
中央大道 2699 号/国贸大厦
金莲桥弄299号/金莲花园清波雅苑
明珠路949号/风铃绿洲〃风锦苑
备注:表中商服用地、住宅用地的标定地价为楼面地价,工业用地的标定地价为地面地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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