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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经开区23362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挂牌公告

  经兴国县人民政府(兴府字[2019]13号)批准,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工业标准厂房用地试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供应的指导意见》(赣市府办发[2016]17号)规定,定于2019年4月2日上午10:00至2019年4月12日上午10时在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兴国县经济开发区南区F-02-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挂牌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国县经济开发区南区F-02-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先租后让”

  1、座落地址:兴国县经济开发区南区F-02-01地块;

  8、本宗地准入行业:金属制品业。

  三、挂牌起始价:26.166万元/年(78.498万元/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报名时须缴纳挂牌保证金人民币15.7万元。

  五、报名时间、挂牌时间、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3、报名地点: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院内综治中心大楼5楼工程建设部)

  4、挂牌竞租保证金、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缴入账户

  收款单位: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联系方式: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情请登陆: 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6、有关本宗地的规划条件及要求请咨询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兴国县自然资源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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