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长兴县吕山乡吕蒙商业街一号楼101)
(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长兴吕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兴县吕山乡吕蒙商业街一号楼101、201、301室;三号楼107、108、110、111室;四号楼105、106、1-302、2-301、2-302室房屋,未办产权证(房产具体信息:1号楼101室面积96.25平方米、201室面积92.38平方米、301室面积84.5平方米;3号楼107室面积72.56平方米、108室面积72.56平方米、110室面积38.7平方米、111室面积74.94平方米;4号楼105室面积72.04平方米、106室面积41.61平方米;上述均为商业;4号楼1-302室面积125.67平方米、2-301室面积125.67平方米、2-302室面积127.14平方米;上述均为住宅),土地证未分割2、费用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248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6月22日16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6:00),有意者请与看样联系人联系,统一于2016年6月22日14时30分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7月13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兴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营业部,账号:02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法院监督电话,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中路12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上查询。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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