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清县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为推进老旧工业园区整体改造提升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主阵地作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根据省、市有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按照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产业结构升级为主线,坚决打破制约工业经济发展的条条框框,在统一科学规划布局的前提下,通过拆除改造一批、“退二优二”一批、关停淘汰一批、择优引进一批等措施,依法有序推进全县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不断提升亩产效益,增强发展动能,奋力谱写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德清篇章”。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改造、高水平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原则,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政策,对全县老旧工业园区实施改造提升。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累计改造提升老旧工业园区用地1万亩以上,园区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达到2.0左右,亩均税收达到30万元以上,产业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提高,园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力争到2021年底,全县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工作基本完成,到2022年底,全县各工业园区呈现布局合理、产业集聚、特色鲜明、绿色高新的发展态势。
高新区、经开区及各镇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科学合理编制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方案和产业空间布局规划,优化园区产业发展环境,提高园区平台能级。
积极实施“空间换地”,对建筑容积率低、厂房设施陈旧的企业实施拆除改造,通过拆除重建、改扩建、加层改造等措施,提升建筑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加强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提高园区项目承载力。
对厂房较新、容积率较高但亩均产出较低的企业实施“退二优二”,通过“腾笼换鸟”、追加投资、兼并重组等措施,提高产业层次和亩均产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严格执行环保、消防、安全等各项标准,对产业层次低、亩均产出低、环保不达标、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及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的企业,强化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关停淘汰一批,倒逼低端产业退出,腾出发展空间。
根据园区产业定位,按照项目准入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实施项目预评价,择优引进一批产业层次高、科技含量高、亩均产出高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提升园区产业层级。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方式,采用政府回收改造、企业自行改造、第三方改造运营等多种模式,创新方式方法,依法有序快速推进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
(一)政府回收改造模式。高新区、经开区及各镇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集体土地,统一规划、统一改造,具体参照国有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收回补偿、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征收补偿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企业自行改造模式。政府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工业用地产权所有人自行或者联合其他工业用地产权所有人对已取得合法产权的地块,按照统一规划进行改造提升。
(三)第三方改造运营模式。鼓励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老旧工业园区进行产权收购、统一规划、改造提升及管理运营。
(一)组织规划编制,科学目标定位。高新区、经开区及各镇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明确园区发展产业定位,提出园区改造提升总体思路,制定园区改造提升三年(2020—2022年)规划,规划要明确每年园区改造提升的计划目标和项目清单,在2020年5月底前报县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经批准同意后分年度实施。
(二)严格依据规划,组织开展实施。高新区、经开区及各镇要依照各自改造提升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处置措施及处置时限,倒排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加快园区改造提升进度,力争在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任务。
(三)总结工作经验,确保整治成效。高新区、经开区及各镇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和经验总结,县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评估,确保整治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高新区相关局、经开区及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德清县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工作。高新区、经开区及各镇要落实属地责任,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加强人员配备,完善工作机制,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全力抓好推进落实。
(二)加强规划引领。根据各工业园区的环境容量、产业布局、企业现状等因素,编制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规划,明确园区功能定位、产业结构、用地规划、建筑容积率、企业准入等相关要求,合理布局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政策扶持。积极出台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专项扶持政策,加大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政策扶持力度。根据高新区、经开区及各镇实际,针对性出台扶持政策,精准施策,提高政策的边际效应。
(四)实施联合验收。根据工作推进计划,由县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逐年分批对园区改造提升情况开展联合验收,确保工作成效。
(五)加强督查考核。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月度跟踪、季度督查、年度考核,严肃监督问责,强化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综合运用“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健全企业动态管理和倒逼退出机制,形成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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