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关于苍南县龙港镇示范工业园区11号的土地及厂房(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在苍南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一、拍卖标的:苍南县龙港镇示范工业园区11号的土地及厂房。《房屋所有权证》有两本:1、苍房权证苍字第00093582号,建筑面积:4006.73平方米、35.47平方米;2、苍房权证苍字第00123834号,建筑面积:744平方米、1868.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苍国用(2003)第02-277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6259.5平方米,终止日期:2039年12月22日。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被法院查封;2、成交后三个月交付;3、证载房屋总建筑面积665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259.5平方米,未登记产权的建筑面积约5264平方米,买受人购买后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无条件自行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处理;4、法院不负责开具增值税发票及证明。5、该厂房是否受产业定位限制,即禁止高污染、高耗能、限制类产业竞买相关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否则,后果由买受人负担。6、该厂房内无独立变压器。
评估价:2334万(房屋建筑物价值为463万元,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为1690万元,未登记产权的建筑物面积5264平方米,按成本法测算,该部分违章建筑物价值为181万元),起拍价:1750万元,保证金:23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11月13日下午3:00-3:15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费用承担:1、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苍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 0004 0285 037)。
为了即时到账,请到法院财务大厅直接刷卡缴纳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3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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