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洋新城控规发布:规模总量上限850万㎡
12月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海洋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2022年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草案)》的公示,该批次包含长圳长兴科技工业园二期城市更新单元一个项目。
12月1日,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福田区上梅林村改造专项规划(修改)》的公告。
12月2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发布关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横朗社区机荷高速边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24974.25㎡留用地指标合作开发招商合作方征集公告。
海洋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开展示通告
12月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海洋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海洋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适用范围西起珠江口水域,东抵沿江高速,南至白鹭河(截流河)南出口,北达东宝河,规划范围总面积6.86平方公里(以下简称规划区)。
规划区的发展目标:为全面贯彻落实“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总体战略要求,将海洋新城建设成为深圳参与全球蓝色经济竞合的世界节点、向湾集聚发展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先锋范例”。面向世界的全球海洋治理战略合作平台、示范中国的中国海洋新兴产业的示范标杆、引领湾区的深港协同海洋科创服务高地、添彩深圳的未来理想城市品质营城典范。
规划区的产业导向:为提升前海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承载功能,遵循前海“全域向海、全业态融海”的产业发展思路,海洋新城优先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战略性前沿产业、海洋高端服务业等现代海洋产业,鼓励发展科技服务业和专业服务业,打造世界级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级海洋新兴产业引领示范区、国际化海洋交流门户。
规划区规划人口规模为指引性指标,规划就业人口规模约15.0万人,规划居住人口规模约6.4万人。
根据“公共向海、岛式开发”的布局原则,利用填海造地形成的水道,构建“一心一湾、北城南业”总体空间结构。
“一心”是指在海洋新城中部,与国际会展中心北侧用地联动发展,打造城市服务核+湾区公共服务核。
“一湾”是指利用海洋新城超级码头和南侧港池,打造滨海休闲湾。
“北城南业”是指结合地理环境、产业发展、航空限高、噪声影响等因素,在海洋新城北部区域布局居住生活片区,在南部布局产业片区。
规划区采用建筑规模总量上限控制与基准建筑规模下限控制的管控方式。规划区建筑规模总量上限850万㎡,基准建筑规模700万㎡,建筑规模弹性增量总计不超过150万㎡。建筑规模不含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设施等建筑面积。
依据上位规划、结合片区具体情况,规划区共划定四个城镇单元。城镇单元范围内,因规划实施和土地出让需要。可编制下层次地块开发细则对各单元建筑规模、配套设施等进行适当腾挪和优化。各城镇单元具体控制要求详见图表。
城镇单元BA08-11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商务办公;城镇单元BA08-12主导功能为商务办公商业、产业;城镇单元BA08-14主导功能为产业、商务办公、商业;城镇单元BA8-13主导功能为白色用地,具体主导功能在兼顾滨海资源利用和公共功能的前提下,根据下阶段地块开发细则蕞终确定。
城镇单元控制区内,在符合单元主导功能、不突破总建筑规模上限并保证配套设施数量与规模的前提下,各单元内地块的具体用地性质及指标可根据下阶段地块开发细则蕞终确定,视为符合本规划。
各城镇单元功能混合引导比例为指引性指标,在满足城市环境、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各单元可根据实际情况、发展需求进行适当调整。
各城镇单元在满足总建筑规模不增加、基准建筑规模不减少、主导功能不改变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发展需求增加建筑规模。弹性增量区间为基准建筑规模的 0-25%;城镇单元BA0B-12、城镇单元BA08-13、城镇单元BA08-14三个城镇单元的基准建筑规模弹性增量允许相互调剂。
本规划对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的地块容积不作规定,其开发强度和建设规模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与政策法规确定。因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或因市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地下空间规划引起城镇单元控制区总建筑规模上限提高的,视为符合本规划。
近期围绕完成海洋新城土地熟化工程,有序引导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开发,做好远期发展用地的预控,实现近、中、远期的协调发展。
1.近期:海洋新城基本形成片区蓝绿生态骨架及基础设施框架,招商引资和海洋产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
2.中期: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国际化程度较高的海洋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城市公共配套,初步形成产城融合、区域联动的发展局面。
3.远期:全面完成规划目标,公共服务水平、基础设施水平、生态环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和产业创新地、彰显海洋综合实力和全球影响力的先锋。
1.基础设施建设:近期强化海洋新城对外市政和交通联络通道的建设,重点拉通沙井南环路、展景路,保障海洋新城与会展岛基础设施衔接。同时积极推进片区内主要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海洋新城的开发需求提供必要的配套需求。
2.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建设:高标准、高起点谋划推动海洋产业重大项目,为海洋新城未来开发建设夯实产业基础,形式示范效应。
3.综合开发:结合土地的规划用途,可通过土地租赁、成片土地出让等具体开发模式实现各项工程、功能、建设的统筹,促进土地开发效益升,带动片区的整体发展。
长圳长兴科技工业园二期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长圳长兴科技工业园二期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项目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80941㎡。
项目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商业等功能,拟拆除用地范围内应无偿移交政府用地面积不少于33705㎡,拟贡献率不少于18.6%。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长圳长兴实业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锦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锦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一直以来公司专注于实业投资,目前主要从事矿产资源投资(贵金属、有色金属、建筑用材等)与开采销售;工业地产开发经营、商业地产开发营销;金融及股权投资等业务在深项目有深圳光明锦鸿花园、深圳公明长圳长兴科技工业园、宝安沙井长兴科技工业园更新项目。
上梅林村改造专项规划(修改)公告
福田区上梅林村改造项目于2011年9月取得专项规划批复,于2014年9月、2015年9月取得专项规划调整批复,现该规划(修改)已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上梅林村改造项目位于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与梅华路交汇处西北角。
(一)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转换的通知》,自2020年10月8日起,新产生的涉及空间位置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项目须全部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转换后,上梅林村改造项目二期拆迁用地面积31833.6㎡,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7288.9㎡,2-03地块用地面积880㎡,2-04地块用地面积19874.9㎡,2-16地块用地面积2371.8㎡,2-17地块用地面积5042.2㎡。
(二)上梅林村改造专项规划二期项目由整体实施修改为分项目实施,2-03地块、2-04地块与2-16地块作为项目A实施,2-17地块作为项目B实施。
(三)2-16地块调整72个停车位至2-04地块。调整后2-16地块规划停车位54个(均为配建停车位),2-04地块规划车位1266个,其中配建停车位1104个,社会公共停车位162个。
据悉,上梅林村改造共分为三期开发。项目一期由深圳市上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建设,为福田区首个股份合作公司自主开发的项目。项目三期为嘉鑫辉煌时代项目,现已入市。项目二期于2022年2月发布实施主体公示,实施主体为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京基集团成立于1994年,总部位于深圳,辐射环渤海、珠三角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据悉,京基还意向启动多个城市更新项目,如水贝村、湖贝新村、大围村、梅富村、京基蔡屋围、京基木棉湾旧改、长源村旧改等,初步估计京基地产在深圳地区旧改的建设总规模将达到800多万平以上。
上横朗社区机荷高速边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24974.25㎡留用地指标合作开发招商合作方征集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公开的意见》(深办发〔2013〕9号)和《龙华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20〕9号)等相关规定,经大浪街道办事处及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并由深圳市龙华上横朗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横朗社区机荷高速边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24974.25㎡留用地指标合作开发招商范围涉及深圳市龙华上横朗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资产进行合作开发招商,现诚邀有意向的合作方(以下简称“竞标申请人”)报名参加该项目的竞标。
拟合作开发的地块性质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的留用地指标,系保障市政配套,解决石清大道、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等问题,政府需将深圳市龙华上横朗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合作公司”)名下的集体用地105795.94㎡(其中,来源于合法用地指标4228.42㎡,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面积101567.52㎡,前述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均为整备规划建设用地)进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根据《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6号,以下简称“6号文”)及《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上横朗社区机荷高速边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政府应向股份合作公司返还留用地指标约为24974.25㎡,因返还的留用地指标无法在该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内落实安排,需引入合作方后按相关政策调入其他利益统筹项目、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处理。鉴于该留用地指标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留用地指标面积、规划功能等,蕞终以政府实际批复为准。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上横朗社区机荷高速边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横朗社区机荷高速边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以下简称“统筹项目”)位于大浪街道上横朗社区,总实施范围105795.94㎡,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规划建设用地现状容积率约为0.0212。该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12月10日经龙华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审定总补偿费用为41809608元,具体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本次交易范围为统筹项目返还给股份合作公司的留用地指标24974.25㎡,鉴于该留用地指标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留用地指标面积、规划功能等,蕞终以政府实际批复为准。
特别说明:为了避免该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纠纷,意向合作方在报名参加该项目竞标申请时,应对统筹项目返还的留用地指标尚未正式获批、留用地指标面积、留用地位置及规划等情况尚未确定以及相关政策有充分认识,并自行判断交易项目后续实施的可行性,若由此产生额外费用或造成项目无法推进等问题,风险概由合作方自行承担,交易实施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标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需含有房地产经营类项目;
2、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现行同行业平均水平;
3、竞标申请人近三年内(自2019年12月2日起算;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竞标申请接受母子公司(限直接持股≥51%)以资信授权方式申请(申请人及资信授权方数量均仅限于1家),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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