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01年3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加工机械配件600 吨、模具800 套迁建项目
长兴县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吕山园区金鹭科创园
总投资1500 万元,租用长兴吕山金鹭孵化器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2250m2 作为项目生产营运用房,将原有设备全部搬迁,并拟新购置数控车床、钻床、加工中心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营运后,具备年加工机械配件600 吨、模具800 套的生产能力。
2021年3月17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抛光工段产生的抛光粉尘、喷砂工段产生的喷砂粉尘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标准,沿不低于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清洗废水经滤网过滤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长兴李家巷新世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有关规定。清扫收集的粉尘、次品、一般包装固废、金属边角料委外综合利用;废布袋、焊渣、过滤废渣、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线切割液、沾染废液的金属废渣、废包装桶、含油污的废抹布及废手套收集后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并无害化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华能长兴电厂污泥耦合发电技术改造项目
省湖州市长兴县吕山乡杨吴村(华能长兴电厂现有厂区内)
总投资3980万元,采用燃煤电厂城市废弃物前置干燥炭化处理技术,配置1套200t/d
处理能力的城市废弃物一体化处理机及配套辅助设施。建设完成后,具有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污泥(含市政污泥)200吨/天的能力,可年处理一般工业污泥7万吨。
2021年3月17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切实根据环评要求对项目建设期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噪声、粉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减少建设期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锅炉烟气利用已有设施,严格控制煤质参数,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CR+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除尘装置+高效除雾装置的烟气净化工艺,蕞终焚烧烟气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项目设计标准中的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现有的1座高240米烟囱高空排放,并同步建设规范的DCS控制系统;其他废气治理利用已有设施,通过加强操作管理,尽量降低装卸高度,采用喷雾抑尘装置等措施,减少燃煤装卸粉尘排放量,并在灰库、石灰石粉库等处安装除尘器,加强道路路面清洁,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减少道路扬尘,使企业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同时,企业需在锅炉空预器出口处设置氮氧化物分析仪和氨逃逸监测分析仪,规范卸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减少无组织氨排放;污泥接收系统、污泥仓及污泥输送系统通过密闭集气,收集后的臭气送入锅炉焚烧处置,恶臭污染物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根据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及生活污水依托已有的废水处理系统,项目实施后全厂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有关规定。产生的飞灰需通过鉴别以后确定。若鉴别后为一般固废的可外运综合利用,若为危险固废,则应按照危废的要求进行暂存和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