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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21宗地块征地补偿来了!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发布21宗地块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具体如下:

  因开发区画溪片城南路7号道路地块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166公顷。

  因开发区画溪片城南路7号-1地块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887公顷。

  因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林城镇段)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7716公顷。

  因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林城镇段)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4419公顷。

  因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林城镇段)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367公顷。

  因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林城镇段)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266公顷。

  因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林城镇段)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032公顷。

  因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林城镇段)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330公顷。

  因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林城镇段)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9295公顷。

  因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泗安镇段)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689公顷。

  因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泗安镇段)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8.6940公顷。

  因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泗安镇段)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252公顷。

  因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泗安镇段)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252公顷。

  因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泗安镇段)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635公顷。

  因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泗安镇段)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789公顷。

  因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泗安镇段)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927公顷。

  因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泗安镇段)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557公顷。

  因和平镇回车岭村030号地块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428公顷。

  因和平镇回车岭村030号地块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7196公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蕞终以开发企业公布为准。本稿件为南太湖独家原创稿件,版权所有,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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