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太湖街道杨庄标准厂房招租项目(第二次)交易公告
长兴县太湖街道杨庄标准厂房招租项目(第二次)
受长兴县太湖街道杨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就长兴县太湖街道杨庄标准厂房招租项目的承包经营权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凡是具备本项目承包条件的受让申请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交易。
长兴县太湖街道杨庄标准厂房招租项目,坐落于长兴县太湖街道杨庄村,面积约2386.66平方米,钢混结构,总高为二层,一层高约为7.8米,二层高约为5.4米,本厂房为空厂房,所需相关设施设备由承租人自行购买安装。东至陈王路,南至太湖大道,西至长兴大道,北至中央大道。
租赁期限为5年。招租起始价为¥15.5元/平方米/月,即44.3918万元/年(不含税)。租金逐年递增,前二年租金不变,后三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2%,各承租申请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起始价。有承租意向的单位需现场自行踏勘。
三、受让申请单位(即承租申请人)资格条件:
1、受让申请单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或自然人竞价。
自2021年11月08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竞价的受让申请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长兴县明珠北路9号明珠商务大厦610)报名并领取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竞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竞价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交易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6日14:00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竞价处理)。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交易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现场同投标文件递交。
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本标段履约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
注:1、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于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人缴纳。
若到交易截止时间止,当只有1家受让申请单位按规定递交了交易申请文件,其报价不低于蕞低招租起始价时,由代理机构按交易程序组织交易双方按唯一的受让申请单位的报价现场签订《长兴县农村产权交易确认书》。如届时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单位的,按文件有关规定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出租人:长兴县太湖街道杨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长兴县太湖街道杨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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