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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存续期公开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现将我单位负责的长兴县夹浦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债券存续期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本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项目业主单位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其中:2022年,安排2022年浙江省其他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十九期)-2022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期)资金4000万元,期限20年,利率3.19%。

  截至2022年末,债券资金已拨付使用4000万元。2022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方式为自评,评价结果为优。

  截至2022年末,项目还在建设中,未投入运营。

  四、项目收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末,已形成在建工程约4000万元,未形成项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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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兴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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