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洪桥镇南阳村蟹塘出租项目
四、凡有意参与租赁的个人或单位应在招租截止时间前预交伍仟元保证金至村账户,凭交款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村委办公室报名。报名后三天内进行公开投标,以高标者承租。
2021年11月22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16时止,以交款时间为准。
出租人:长兴县洪桥镇南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预交保证金账户:长兴县洪桥镇南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桥支行
洪桥镇南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1年11月19日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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