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获省政府发文认定浙江14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来了!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认定宁波江北光电新材料等14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通知》,正式认定宁波江北等14家省级高新区。
这是浙江施行省级高新区创建制以来,首批获省政府发文认定的高新区。
2021年度,14家高新区主要指标在省级创建高新区中占据“半壁江山”,其中营业收入、R&D经费支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49.7%、43.4%、49%、49.4%。14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均超过70%,其中6家超过90%,成为高新技术产业高度集聚之地。
这些园区都有哪些特点?一起了解~
各高新区管理机构设置合理、运行通畅、保障有力,所配备的力量专业精干,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责任和属地科技部门指导督促责任清晰。
各高新区聚焦2~3个主导产业,突出打造标志性产业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一体化部署科创平台、重大项目、重点人才等创新要素,加快推进园区产业集聚发展。14家高新区产业发展辨识度已初步显现。
2021年度,14家高新区中有8家三大主导产业产值同比增速高于全省高新区平均水平(增速21.1%);有10家三大主导产业产值占高新区总产值比重超过80%。
各高新区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加大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梯次培育结构不断完善。
截至2021年底,14家高新区共有高新技术企业237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310家,以1.6%的面积贡献了当地46%的高企数,高新区已成为科技企业培育的主阵地。
各高新区制定了详细的发展规划,通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强化全域空间治理,加大配套设施建设,营造出“产、城、人”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氛围。
原标题:《首批获省政府发文认定,浙江14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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