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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信息时间:2024-10-08 阅读次数:】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江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信息”)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功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2、意见递交方式:请各供应商及专家将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传真或送达杭州江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云峰大厦10楼1017室),或将有关意见建议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杭州江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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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兴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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