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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雉城街道钮店湾居民委员会商业综合楼二号楼四层出租项目

  【信息时间:2024-11-04 阅读次数:】

  长兴县雉城街道钮店湾居民委员会商业综合楼二号楼四层出租项目(第二次)

  受长兴县雉城街道钮店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湖州弘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长兴县雉城街道钮店湾居民委员会商业综合楼二号楼四层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兴县雉城街道钮店湾居民委员会商业综合楼二号楼四层出租项目

  二、出租人:长兴县雉城街道钮店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项目状况:长兴县雉城街道钮店湾居民委员会商业综合楼二号楼四层出租项目,本招租房约500m2,位于长兴县雉城街道钮店湾居民委员会商业综合楼,东至康宁康复医院,西至钮店湾居委会旧址,南至陆汇路辅路,北至空地,框架结构。参与本期招标的潜在竞租人在竞租报价单中进行承包金额的填报,未填报价格或未缴纳竞租保证金均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长兴县雉城街道钮店湾居民委员会商业综合楼二号楼四层出租项目

  位于长兴县雉城街道钮店湾居民委员会商业综合楼,东至康宁康复医院,西至钮店湾居委会旧址,南至陆汇路辅路,北至空地

  五、请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时按下述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金额: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在报名截止前和报名资料同时递交湖州弘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11-201室)。

  注:投标人必须按以上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六、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以租赁清单中为准,按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七、承租人资格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自2024年11月04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凡有意竞租的单位或个人【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盖公章),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到湖州弘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11-201室)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招标人:长兴县雉城街道钮店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弘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兴县雉城街道钮店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人民政府雉城街道招投标中心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52467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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