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浜村原石灰厂地块场地出租
【信息时间:2024-12-11 阅读次数:】
受长兴县李家巷镇陈家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就陈家浜村原石灰厂地块场地出租的承包经营权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凡是具备本项目承包条件的受让申请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交易。
陈家浜村原石灰厂地块场地出租,坐落于陈家浜李家渡自然村,场地目前有建设用地约7亩,均已平整到位。租赁场地用途:只能用于停车场、训练场地、货物堆场的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经营用途。交付场地除允许硬化及排水管线外,租赁场地地下、地面以上不允许新建任何永久构筑物、建筑物;如有意向者请各竞租人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得转租。
承租风险:承租期内如发生政府或有关部门征地、拆迁(比如宣杭铁路南迁),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资产成本、经营损失风险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决,出租人已收未到期租金按照比例退还。承租期满1年后,如出租人因建设需要不再续签合同,或第2-3年承租期内,出租人已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人终止租赁合同,视为租赁合同自动终止,除出租人已收未到期租金按照比例退还外,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资产成本、经营损失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作任何补偿。
二、招租起始价为:8.012万元/年,各潜在竞租人报价时不得低于起租价,否则作废标处理。上述价格中均含税。
三、租赁期限:暂定1年。承租人如履约情况好,(承租期内如未发生政府或有关部门征地、拆迁等)合同可以1年一续签,蕞多续签2年,续签年租金按照第1年租金不变;用途:用于停车场、训练场地、货物堆场的经营活动。
四、受让申请单位(即竞租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竞价。
自2024年12月12 日起至2024年12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6:30),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竞价的受让申请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金陵北路15号-1一单元4楼)报名并领取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1、若到交易截止时间止,当只有1家受让申请单位按规定递交了竞价报价单,其报价不低于蕞低招租起始价时,由代理机构按交易程序组织交易双方按唯一的受让申请单位的报价现场签订《长兴县农村产权交易确认书》。如届时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单位的,按文件有关规定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出租人:长兴县李家巷镇陈家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长兴县李家巷镇陈家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