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XNJ2024-023彭城村集体用房招租竞价公告
【信息时间:2024-12-30 阅读次数:】
受长兴县太湖街道彭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湖州精海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就彭城村集体用房出租的承包经营权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凡是具备本项目承包条件的受让申请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交易。
彭城村集体用房出租,坐落于高铁路彭城家园东区南,总建筑面积652.27平方米,东至道路南至南张浜农贸市场西至交通运输执法中队北至彭城家园东区。经现场勘察,房屋为2层新建混合结构,室内未装修,区域内场地平整,通水电。有承租意向的单位需现场自行踏勘,不踏勘造成的损失由承租申请人自行承担。未经现场踏勘的谨慎报名。
本项目设蕞低限价租金:187854元/年(不含税),租赁期限为5年,5年租赁期内每年租金不变。各承租申请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起始价。
二、受让申请单位(即承租申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个体户、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0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6:30),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竞价的受让申请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湖州精海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城街道长安小区东门9号楼一楼)报名并领取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1、竞价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交易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6日14时30分前,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 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本项目开标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竞价处理)。
受让申请单位应于2025年01月16日下午14:30前提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开标现场。
本标项履约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注:(1)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于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人缴纳。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租方确定租金底价,以不低于底价成交;受让申请单位必须现场提交密封后的承租竞价文件及交易保证金(未提供齐全资料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若到交易截止时间止,当只有1家承租申请人按规定递交了承租竞价文件,其报价不低于蕞低招租起始价时,由代理机构按交易程序组织交易双方按唯一的承租申请人的报价现场签订《长兴县农村产权交易确认书》;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竞投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以蕞高报价为中标者,如出现相同的蕞高价时抽签决定中标者。
出租人:长兴县太湖街道彭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湖州精海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长兴县太湖街道彭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