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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虹星桥镇西南村部分厂房及设备残值处置项目(第三次)

  长兴县虹星桥镇西南村部分厂房及设备残值处置项目

  本发包项目为长兴县虹星桥镇西南村部分厂房及设备残值处置项目,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虹星桥镇西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湖州华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标的物为位于虹星桥镇西南村原长兴谐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吴志新部分除办公室外)的房屋、资产等,房屋共计7幢,房屋建筑总面积为3157.88平方米;400KV变压器1台、配电柜5台、160T地磅1座以及木屑破碎加工生产线条,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一次性拆除,水泥地坪和水泥路面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具体详见发包文件及所附评估报告。

  以上处置工程由成交人按成交价向发包人一次性支付费用,拆除后残值归承包人处置(不在红线拆除范围内的除外),无论盈亏与发包人无关,成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如亏损等原因延误工程进行和拖延施工时间。

  本项目蕞低限价为342767元。

  三、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地在长兴县范围内(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为准)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注册在承包申请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 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承包。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承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1、承包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25年07月3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限额平台企业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发包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发包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发包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发包文件“即可。

  2、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投标。发包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承包申请人注册申请和 CA 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1、承包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7日14:00时;

  2、承包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承包申请文件通过 CA 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3、未在承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承包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请承包申请单位使用IE11 及以上浏览器。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发包人:长兴县虹星桥镇西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包代理机构:湖州华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振力大厦601-2室

  监督部门: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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