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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和平镇鑫和商铺对外公开招租

  【信息时间:2024-12-09 阅读次数:】

  长兴县和平镇鑫和商铺对外公开招租

  长兴县和平镇鑫和商铺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兴县和平镇鑫和商铺对外公开招租项目

  二、出租人:长兴县和平镇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长兴县和平镇鑫和商铺对外公开招租。

  (2)位于和平镇和鑫东路155号商铺,共有房屋1间,建筑面积99.52平方米,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租金不得低于每年20000元,每年递增1000元。

  (3)上述实际面积以房产证面积为准。

  四、凡有意参与租赁的个人或单位应在招租截止时间前预交1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凭交款凭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到东山村村委办公室签订认租意向协议。

  预交保证金账户:长兴县和平镇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出租人:长兴县和平镇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52467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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