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浦镇丁新村厂房招租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信息时间:2024-10-21 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夹浦镇丁新村厂房招租项目。
二、出租人:长兴县夹浦镇丁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项目概况:夹浦镇丁新村厂房招租项目,坐落于长兴县夹浦镇丁新村,本次整体对外公开招租,1层,建筑面积约1700㎡。本项目主要当仓库使用。
2、起租价设:蕞低限价租金205000元/年(不含税)。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开竞价文件。
五、受让申请单位(即承租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竞价。
3、各意向承租人可在竞价前自行踏勘现场,若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自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竞价的受让申请单位或个人【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盖公章),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夹浦镇丁新村村委会(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凡有意承包的单位或个人【单位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个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10月28日14时30分前到夹浦镇人民政府食堂二楼招标室参加公开竞价,潜在承包人在2024年10月28日14时30分前递交交易报价单(采用信封密封),同时缴纳保证金2000元,交易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现场同交易申请文件递交。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当场退回,过期不候。价高者得(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高价的,现场抽签确定承租人), 经公开招租只产生一名意向承租单位或个人则按以不低于起租价签订承租合同。
注:招租文件随公告一起上传,承包人自行下载。
出租人:长兴县夹浦镇丁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夹浦镇丁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注:1.报价不得低于该标的交易起租价,否则报价无效。
4、后附身份证复印件(承包人为单位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潜在承包人为单位时)(签字):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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