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XNJ2024-011标准厂房及新综合楼招租竞价公告
【信息时间:2024-08-09 阅读次数:】
受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标准厂房及新综合楼出租的承包经营权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凡是具备本项目承包条件的受让申请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交易。
本工程为标准厂房及新综合楼,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3层综合楼(含地下室共4层)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
标准厂房及新综合楼,该地点位于长兴县图影大道旁华能电厂大门对面,南至图影大道,西至桑园路,北至长兴七小,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3层综合楼(含地下室共4层)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各意向性承租人可在竞标前自行踏勘现场。
本项目设蕞低限价租金75万元/年(不含税)。前三年不变,后每年在前一年基础上浮2%。如租赁期间群众反映租赁方在租赁时有恶劣影响,出租方经调查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受让申请单位(即承租申请人)资格条件:
1、受让申请单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竞价。
自2024年08月12日起至2024年0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竞价的受让申请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申请单位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国贸大厦1904室)报名并领取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1、竞价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交易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8日14:30时前,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本项目开标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竞价处理)。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交易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现场同交易申请文件递交。
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本标段履约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
注:1、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于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人缴纳,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作交易无效。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租方确定租金底价,以不低于底价成交;竞价单位必须现场提交密封后的交易报价单及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未提供齐全资料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若到交易截止时间止,当只有1家受让申请单位按规定递交了交易申请文件,其报价不低于蕞低招租起始价时,由代理机构按交易程序组织交易双方按唯一的受让申请单位的报价现场签订《长兴县农村产权交易确认书》;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竞投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以蕞高报价为中标者,如出现相同的蕞高价时抽签决定中标者。
招租人: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陆书记联系电线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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